各室、部、中心:
为了加强财务监督,堵塞漏洞,确保各种物品的有效利用,中心决定对各部门所需的物品实行集中采购,管理办法如下:
一、成立物品集中采购及招标领导小组
组 长: 陈玉宏
副 组长: 邰国民 姚水安
成 员: 韦国贞 侯春芳 丁发来 曾 杰
顾立亭 孙 康 黄剑斌 赵连现
下设集中采购及招标办公室,负责总体协调有关事宜,各部门选配政治素质好,业务精通的骨干参与具体工作。
采供科主任: 侯春芳
二、集中购买物品及招标范围
1、燃煤、燃油、瓶装燃气;
2、机电设备、维修材料;
3、粮、油、蛋、肉、调料、干鲜副食品等物品;
4、被服、家具、电器等用品;
5、各类固定资产;
6、其它需要集中购买的物品。
7、各部门引进商户的招标。
三、集中采购及招标程序(方法)
1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采购物品计划,选择声誉信誉好、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组织招标;
2、大宗物品采购招标邀请院纪委、审计处、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参加;
3、采购及招标办公室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联系,及时将采购物品送达各使用部门;
4、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采购的物品进行验收,并出具验收证明,必要时可派员参与采购全过程。如发现所购物品和报批物品不符时,可拒收或由总公司追究采购及招标办公室当事人的责任;
5、采购及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已购物品的各项指标,按招标要求定期、不定期地进行抽查、登记与盘点;
6、集中采购物品的结算票据由使用部门验收人员、采购及招标办公室人员及负责人共同签字,经中心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供货方直接到财务部结账。
四、采购及招标办公室所有人员在业务上直接对办公室主任负责,主任有权提出任用意见。
五、本办法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